机构职能 |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、设备设施安全情况;负责对从事安全评价、检测检验、安全培训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;负责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(简称“三同时”)的监督检查工作;组织、指导和协调监督除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、措施和方案;负责对事故多发单位的监控管理;指导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开展日常监察工作;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;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、培训工作和企业负责人、特种作业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主任的持证上岗情况;负责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的统计和上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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