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8年12月10日发布的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供应2018年人才住房(社会存量住房)的通告》相关规定,我局分批次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。经核查,现对2019年1月18日至1月31日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(第三批)予以公示,并将选房、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合格名单及签约顺序
经审查,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117户,名单及选房、签约顺序详见附件。
二、公示时间和方式
从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,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建局子网站(http://www.lg.gov.cn/bmzz/zjj/)公示5个工作日。
三、信息校正
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,请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铺社区上角环新村二巷10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。
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,亦请在公示期内到上述地点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。
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。
公示信息咨询电话:28589937、28589965(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)。
四、集中选房和签约
由深圳市泊寓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办理集中选房、签约等手续,联系电话:13316470036。
(一)时间:2019年2月28日(星期四)
上午:
9:00-10:00:排名第1-20名合格人员
10:00-11:00:排名第21-40名合格人员
11:00-12:00:排名第41-60名合格人员
下午:
2:00-3:00:排名第61-80名合格人员
3:00-4:00:排名第81-100名合格人员
4:00-5:00:排名第101-117名合格人员
请每个时间段的申请人提早30分钟到现场等候。
(二)方式:申请人按合格人员公示名单排名顺序,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铺社区上角环新村二巷10号现场选房及签订租赁合同等。
五、重要提示
(一)合格申请人应在本通告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房、合同签订手续或缴清款项。
(二)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。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,若住房、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,仍应当如实申报。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,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,一经发现,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六、投诉举报和监督
市民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。为了便于调查核实,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,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。
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: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6室,投诉举报电话:28589856。
区纪检监察部门,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。
附件:龙岗区上角环项目人才住房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选房、签约顺序公示表(第三批)
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
2019年2月21日